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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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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汕头市内海湾(原老港务码头段)景观建设和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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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20]37号、汕市发改投[2020]1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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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汕头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滨港路金厦园中区2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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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沙巴足球网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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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初步设计: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
勘察单位 |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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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叶工、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13802931432、0754-88525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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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南侧),西起外马路,东至利安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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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项目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南侧),西起外马路,东至利安路,建设范围全长约1公里,总面积约10.96公顷,其中内海湾水域面积29659平方米,陆地面积79941平方米,范围包括海滨路汕头市内海湾(原老港务码头段)段滨海带状空间,及三个独立码头、军用码头及内湾海域。建设内容包括园林绿化景观及配套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水利工程及灯光灯饰工程。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2173.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354.64万元、其他费用4176.53万元、预备费用1642.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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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构成 |
市财政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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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1.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所需的检测、专家咨询和评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的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修复完善。 2.施工总承包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含内海湾水域(原老港务码头段)的通航施工安全组织方案编制报批。包工、包材料、包检测、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和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要求、包工程照管、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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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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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单位 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企业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 4.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的, 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单独或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三、评标定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 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有联合体的,则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1项和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了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是有效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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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
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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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场所 |
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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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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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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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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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
以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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