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排水管网改造及修复工程(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穗南发改项目[2018]66号”文件的批准,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现对广州市南沙区排水管网改造及修复工程(一期)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排水管网改造及修复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9910211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62309861
招标代理机构:沙巴足球网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20-83277572转8024;或020-8327748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管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为确保现状给排水管线正常运营,对南沙区(包括黄阁片区、龙穴片区、万环西片区、小南沙片区)及北三镇片区现状排水管线进行结构性隐患修复。本项目新建检查井(含交叉井)209座,开挖修复管道总长7020米,最大管径1800mm,非开挖修复管道总长3462.5米。本项目总投资约15619.77万元。计划工期22个月。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
(2)工程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等工作。
(3)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包编制竣工图编制等。
(4)其他:
1)概预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概算、预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协助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招标人予以协助。
3、招标控制价:不超过人民币11895.37万元。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150.52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341.57万元,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11403.28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8 年10月09日 10 时00 分至2018 年10月15日16时00 分(不含节假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原件核查)。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参考格式详见附件3)。
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事宜,同时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在注册资料库内,且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投标申请人一旦投标报名成功,施工负责人将被锁定,直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单位的施工负责人除外)。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4、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5、购买招标文件(人民币) 500 元/本,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乙级)甲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4.3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要求:
5.1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2对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的要求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3对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5.3.1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具备有效的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3.2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
5.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5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2)须提供以上人员投标截止前近6个月(2018年4月-2018年9月)有效的社保证明资料。
6、投标人业绩要求:
6.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业绩是指合同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给排水工程】。
注:(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
(2)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金额以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文件为准。
6.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自2015年1月1日至今独立中标且承接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500万元的给排水工程】。
注:(1)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认定的时间和金额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需同时提供该业绩的招标公告、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和网址、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
(2)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网页打印件及网址须真实有效,类似业绩证明信息须明确显示项目名称、中标价等;中标候选人的类似业绩将与中标候选人结果一起公示。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招标公告附件一)。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招标公告附件二)。
9、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三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前已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勘察单位。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本次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0211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D栋4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六、其他说明:
1、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同时将记录到招标人的诚信评价系统。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招标人对项目拟派人员进行投标资料核对,如发现存在与投标时不符的情况,按照招标人制发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履约抽查。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管理负直接责任,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
致: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我公司参与 的投标,郑重承诺如下:
若我公司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工程需要配备管理和施工技术人员并向业主递交《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其内容准确、真实,且不低于下表所列最低要求,同时提供所投入人员相关证书原件予业主核实。
如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自愿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若因人员不足或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我方将无条件按照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更换或增加相关人员。
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表
序号
|
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1人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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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必须具有给排水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一级建造师(以职称证为准)
|
1人
|
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兼任
|
3
|
岩土工程师
|
必须具有岩土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1人
|
|
4
|
结构工程师
|
必须具有结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1人
|
|
5
|
造价工程师
|
需取得造价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
不少于1人
|
|
6
|
测量工程师
|
需取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不少于3人
|
|
7
|
专职安全员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不少于3人
|
|
8
|
资料员
|
具备资料员从业资格
|
1人
|
|
9
|
施工员
|
具备施工员从业资格
|
至少7人
|
|
10
|
质检员
|
具备质检员从业资格
|
至少2人
|
|
11
|
安全员
|
具备安全员从业资格
|
不少于3人
|
|
12
|
材料员
|
具备材料员从业资格
|
1人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期:二〇一八年 月 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共同作出承诺。
附件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勘察设计方、施工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设计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3、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协调和工程价款支付等工作。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5、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负责本工程的勘察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负责本工程的设计任务,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