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提高招标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357号)的要求,经研究,从2018年9月15日起,在市、区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招标备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全面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反映。
特此通知。
穗建筑〔2018〕148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提高招标透明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357号)的要求,经研究,从2018年9月15日起,在市、区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招标备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全面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反映。
特此通知。